首先,从事下游终端产品制造的我国彩电企业由于历史的原因,难以组织起完整的激光显示(电视)的技术链和产业链。一种新技术、新产品在导入期之前还有一段历时较长的、投资不断增长而没有销售的研发期,对于中国彩电市场来说,由于电视技术均由日美等国家研发,因此中国彩电市场都没有经历研发期这一阶段,而是直接进入了产品导入期。正如我国平板电视产业的现状。这样一来,中国彩电企业虽然节省了不少的研发成本,但是由于核心技术均掌握在国外企业手中,因此中国彩电企业往往在技术上受制于人,并不能获得较高的利润。
其次,上游企业,由于研发力量分散,研发资金投入不足,造成水平参差不齐,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在研究方面,我国不少科研单位在光电子材料和器件的许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但由于缺乏从材料、器件的实验室研究到应用开发和产业化的完整研发能力,使得我国的光电子行业的整体水平与国际同行存在较大的差距,无法高效率地将学术上的优势,通过工程化研究开发而实现产业化,在国际上具有竞争能力的企业为数不多。
产业化建议:联合上下游企业,组建产业联盟;依托优势单位,突破规模化生产技术和工艺。
激光显示(电视)产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可带动相关关键技术领域的跨越式发展,形成新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并可能产生辐射放大效应,取得更显著的经济效益。前瞻性地进行激光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并在产品研发和导入期对激光显示(电视)产品的实用化研究给予重点支持,我国就有希望在国际上率先进入产业化阶段。面向决策层和产业层的对策和建议如下:
1、抓住国际显示产业的升级换代的机遇,尽快实现激光显示(电视)的产业化,尽快实现显示产业的更新换代。
2、由政府相关部门支持、组织,依托优势单位,尽快突破低成本一体化全固态RGB光源、标准化的匀场消相干等器件的规模化生产技术和工艺,构建完整成熟的激光显示(电视)的技术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