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大族冠华向银行申请的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详见第2011010号公告——《对外担保的公告》。
与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商银行申请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解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公司向华商银行申请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3年,免担保。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2011年6月2日,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下周三(6月8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3亿元366天期短期融资券。根据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面值发行,以500万元为一个认购单位,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债券起息日和缴款日均为2011年6月9日,上市流通日为6月10日,具体簿记建档时间为6月8日上午9:00-11:00。本期短期融资券无担保。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短期融资券信用等级为A-1级,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兴业银行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8月8日,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
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4亿元综合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4亿元综合融资额度,期限2年,免担保;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2年,免担保。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2011年8月25日,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下周三(8月31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5亿元366天期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面值发行,以500万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起息日和缴款日均为9月1日,上市流通日为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