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运激光
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金运激光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2,604,716.7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2,693,841.04元,减去实施2012年三季度权益分派3,500,00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60,471.67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538,086.07元。期末资本公积余额为174,042,478.76元。
由于该公司正处于发展的阶段,为满足并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且该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5,095,395.7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提出本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2012年度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股本35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500万股,转增后该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000万股。
该公司近3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该公司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35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500万股。
2012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12年11月12日,经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2012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1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该公司于2013年1月4日完成上述利润分配。
该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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