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被选为中国科学院技术科学部委员。
1958年,作为主要创始人、第一任院长(1958.8-1965.2),创办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长春理工大学),并在长春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担任30多年所长。
197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哈尔滨科技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仪器馆馆长,国防科委十五院副院长,中科院长春分院院长、电机所所长,吉林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中国光学会、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理事长,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副理事长。
1983年后,任中科院科技部副主任、主任。
1986年,当选为中国科协第三届副主席。
1987年,受聘为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现长春理工大学)名誉校长。
1993年5月,当选为中国尖端技术与产业管理研究会名誉会长,第二届中国退(离)休科技工作者团体联合会副会长。
1994年6月,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主席团成员。
1994年12月,任中国老科技工作者基金会会长。
1996年,受聘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名誉校长。
2000年10月,中国光学泰斗王大珩院士莅临大族激光参观指导,受聘大族激光科技顾问
此外,还曾任中国光子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名誉理事长、北京市科协主席。
主要成就
对中国技术光学、激光、光学计量、光学玻璃和光学工程等研究较深,指导研青年时代的王大珩制成功多种光学观察设备,为中国应用光学、光学工程、光学精密机械、空间光学、激光科学和计量科学的创建和发展做出杰出贡献。
1.建立了中国科学院长春光电所。长春光电所是中国所有光电所的一个母机,成都光电所、安徽光电所、上海光电所等,都是从长春光电所诞生出来的。
2.与王之江院士一起主持了中国第一台激光器的研制。
王大珩光学奖
1996年,王大珩出资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设立基金,以其一部分于1996年开始用于“中国光学学会科技奖”的颁发。在2000年3月31日举行的中国光学学会常务理事会会议上,决定将该奖的名称改为“王大珩光学奖”。
为使“王大珩光学奖”得以连续发展,除王大珩教授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设立基金外,又从以下单位募集了52.8万元资金。他们是:长春光机所20万元、西安光机所10万元、江西光学仪器厂10万元、成都光机所5万元、麦克奥迪公司3.5万元、上海光机所2万元、北京大学1.3万元、浙江大学0.5万元、重庆大学0.5万元,另有3个单位计1.5万元的捐款尚未到位。此项基金已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签署了《“王大珩光学奖”管理协议》,自2001年5月起该单位接受本会委托管理“王大珩光学奖”基金,并承诺在管理期间使基金总额在当年的基础上每年增加10%,协议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