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2 激光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与研发中心平面图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激光科技产业园建设领导机构。
1、省级领导小组
由省领导任组长,鞍山市市长和省科技厅厅长任副组长。鞍山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省国税局等单位的一名副厅级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省科技厅和鞍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由科技厅副厅长和鞍山市副市长兼任。
2、市级领导小组
由鞍山市市长任组长,由鞍山市副市长,鞍山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鞍山市科技局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鞍山市科技局局长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兼任。
出台扶持政策
为推动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发展,鞍山市政府从土地空间、科技创新、生产经营、高端人才引进和经营环境五个方面,为在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投资的激光企业制定了18条扶持政策,并制定配套细则。
以科技为龙头
1、引进高校和院所
为实现鞍山激光产业园高起点起步,高新区计划3年内引进"五院五所",专门从事激光研发、转化、孵化、培训等工作。五院重点是指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浙江大学、东北大学、辽宁科技大学等,五所重点是指中科院自动化所、中科院金属所、电子部十二所、长春光机所、广州激光应用研究所等。通过引进"五院五所",为鞍山激光产业园提供技术支撑。
2、强化本地配套
计划在辽宁科技大学成立激光专业教学机构,以每年不少于30人的名额,培养既懂激光,又掌握机械、电子、材料和自控等专业知识的博、硕、本、专各层次专业人才,满足科技园内研发机构和企业对激光人才的需求。
做好人才保障
为吸引各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来鞍山激光产业园创业投资,加强高端人才培养。采取以下措施:
1、大力引进和扶持高端人才
落实引进激光专业人才优惠政策,为高端激光产业人才进入高新区创造优惠的政策环境。设立专项激光产业人才科技扶持资金,大力扶持入区创业投资、科技研发的激光产业领军人才。
2、建立起国际人才合作交流机制
一是以区内企业为载体,通过建设企业海外研发团队,引进一批国际知名的科技人员;二是建立海外工作联络站,为留学归国人员、国外科技人员来激光产业园工作提供帮助;三是依托驻外机构和华人社团,加强与美国、德国、日本和俄罗斯等激光技术发达国家的科研院校互访,通过国际人员交流引进一批国际顶尖的激光专业人才。
3、完善人才服务体系
全面提升服务理念与质量。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统筹安排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户籍变更、社保对接、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工作,实现无缝对接。并鼓励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对重要人才实行政府投保制度,制定并完善相应的人才投保管理办法。
创新投融资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激光园建设投融资体制和运作体系,建立和健全以政府资金为引导、风险投资为主导、银行资金为后盾、企业自筹和民间资本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
1、增强银行融资
在激光园内引入数家银行,就近为产业园内企业服务。同时针对激光园内企业特点丰富贷款品种,并优先给予贷款支持,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2、推进企业上市,加快资本市场发展
鼓励企业多途径上市融资。充分调动企业上市积极性,支持企业因企制宜合理选择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等上市途径。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充分发挥鞍山国家级高新区第一批入围的优势,为具备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条件的企业,争取"新三板"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