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的是,在温州房价最高点时,老板乙没有将投资变现。随着中国经济增长率的下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开始上升,银行的风险控制开始加强。尤其是2013年上半年,随着中央政府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商业银行纷纷开始收缩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因此,商业银行戊开始对B企业施压,要求B企业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不幸的是,此时,温州的房价已经显著下跌,且交易量急剧萎缩。为偿还银行贷款,老板乙不得不以很低的价格出售房产,从而导致企业出现显著亏损,B企业不得不关门。
如果说A企业关门是因为经营出了问题,B企业关门是因为投资出了问题,这都还有情可原。那么C企业关门就变得令人难以理解了。首先,C企业经营没有任何问题,与B企业相仿,C企业已经完成了产业结构升级,由低附加值的服装鞋帽转为较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其次,C企业老板丙生性谨慎,没有过度借入银行贷款投资于资产市场。因此,与A企业和B企业这两个坏企业相比,C企业应该算是非常好的企业了。那么,为什么C企业的老板丙最终也不得不跑路了呢?
问题出在一年前。一年前,银行的放贷意愿依然强烈,但放贷标准已经收紧。因此,A企业仅凭自身已经难以获得银行融资。因此商业银行庚的信贷经理将A、B、C企业的老板甲、乙、丙召集到一起开会,苦心婆心地劝三家企业用联保的方式获得融资。这样,不仅资质较差的A企业能够获得融资,资质较好的B企业与C企业也能降低贷款成本,这不是三全其美吗?因此,尽管之前互不认识,三家企业还是乐呵呵地签署了联保协议,三方各向商业银行庚借款1000万人民币。
对C企业来讲,过去半年里,不幸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了。首先是A企业在内外冲击下大幅亏损,企业关门,老板跑路;其次是B企业在房地产投资方面遭遇巨大亏损,不能还本付息,企业也关门了。尽管C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行为稳健,并未投资于资产市场,但现在,商业银行庚要求C企业同时按期偿还三家企业所有借款,否则就要告上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在悲催的联保协议下,C企业老板丙尽管满腔悲愤,最终企业也不得不关门了。
对此,有业内业内人士称,银行作为企业,考虑自身的利益和潜在风险那是没错,但是即使不“雪中送炭”,也不能做出“雨中收伞”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