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英诺激光”)公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此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800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老股。
资本邦了解到,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微加工激光器和定制激光模组,是国内领先的专注于微加工领域的激光器生产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
根据财务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营业收入14864.24万元、24909.84万元、29114.76万元。净利润为292.78万元、4263.36万元、6216.45万元。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1,364.5082万股,德泰投资直接持有公司4,258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37.47%,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9.56%、46.48%和51.51%,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具有一定的客户集中风险。同时在境外销售的产品主要由AOC进行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05%、13.71%和13.41%,境外风险也存在一定的影响。公司部分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涉及中美之间进出口业务。2018年7月开始,中美两国互相提升了关税税率,公司采购及销售的部分原材料、产品在中国、美国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范围内,存在贸易政策风险等。
此外,资本邦了解到,报告期各期末,英诺激光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153.99万元、5,933.53万元和10,156.01万元,复合增长率为56.36%;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864.24万元、24,909.84万元和29,114.76万元,复合增长率为39.95%。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相应增长。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较高,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但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可能持续增加,若出现客户违约情形,将发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比例提高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