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初,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工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简称“产业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总股本19%的股权(1.91亿股),转让后剩余4.9%,转让价不低于22.44元/股。股份公开征集转让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原则同意。
经过公开征集及综合评审,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国恒基金”)符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基本条件。最终,国恒基金认缴出资金额45亿元,受让华工科技191,045,5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双方于12月24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46元/股,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2.91亿元。
本次交易前,华工科技的控股股东为产业集团。产业集团持有华工科技240,432,077股股份,占华工科技总股本的23.91%,实际控制人为华中科技大学;国恒基金未持有华工科技股份。
本次交易后,国恒基金将持有华工科技191,045,514股股份,占华工科技总股本的19.00%;产业集团将持有华工科技 49,386,563 股份,占华工科技总股本的 4.91%。华工科技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恒基金,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武汉市国资委。
交易前后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此外,该《股份转让协议》附加了3项生效条件,协议需自以下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并通知对方之日起生效:
(1)转让方取得财政部、教育部批准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复;
(2)受让方取得武汉市国资委批准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复;
(3)受让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经营者集中事项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