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长光华芯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原董事、副总经理廖新胜先生通知,上海飞博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博激光”)已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廖新胜的董事任职时间待其从长光华芯正式离职之日起7日后正式生效(即从2023年12月12日正式担任飞博激光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飞博激光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长光华芯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追认与飞博激光过去12个月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追认与飞博激光过去12个月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飞博激光的法定代表人为李骁军博士,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专业从事光纤激光器、光电器件、激光检测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与生产销售服务。自成立后,飞博连续开发中高功率连续、大能量脉冲、点环能量可调(PAM)、2μm掺铥、MOPA脉冲、绿光、高功率窄线宽、线偏等系列光纤激光器。